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风蔓延应依法追责动真
【纯水设备www.xqccs.com】本文由皙全苏州水处理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为此,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说,通过落实《意见》,将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综合治理体系。
强调依法追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无疑抓住了根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顽疾的“牛鼻子”。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排污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规依法追究其责任。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风蔓延不绝,除了始作俑者“数字出政绩”的冲动外,关键还在于依法惩处不严。尽管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和2016年12月“两高”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都对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调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中并没有完全落地生根,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处于休眠状态,无形中助长了部分始作俑者热衷造假的任性冲动,以致法律责任的追究不能彰显以儆效尤的震慑效果。因此,在这种意义上,用法律责任为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兜底,显然意义重大。
相比于其他的责任追究方式,法律责任的追究更能有效传导压力,对违法行为起到釜底抽薪般的震慑作用。对于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一顽疾而言,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无疑更能触到始作俑者的痛点,让其付出沉重代价。
从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由于法律追责流于形式,即使对热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始作俑者给予了最严厉的行政追责,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始作俑者造假的任性和冲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行政追责还成了不少始作俑者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让其“法不责众”的嚣张心态更加恣肆蔓延。这是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治不止的关键症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秉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依法严肃追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让法律的“钢牙利齿”成为震慑始作俑者的利器,也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必要选择。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欺骗公众,影响政府公信力,甚至误导环境决策,危害严重,必须零容忍。此番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通篇体现了以法律责任为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兜底的法治思维。期待相关部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让其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确保法律责任真正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始作俑者释放出“紧箍咒”的威慑效果,倒逼其在高昂的法律代价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本文由皙全苏州水处理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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